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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9-86786715
职责:
拟订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规划;拟订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教育资助、特困人员供养和临时救助政策、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社会救助资金的分配和监管工作;负责城乡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工作;参与住房、教育、司法等救助相关工作;指导全市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