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民政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西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西安市民政局网站”(mzj.xa.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西安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凤城八路109号;邮编:710007;电话:86786755;传真:86786737;电子邮箱:admin-mzj@xa.gov.cn)。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西安市民政局官网主动发布各类信息653条,并及时转载中央和我省、我市重大政策信息,对我市养老服务、儿童福利、兜底保障、社会组织、区划命名、社区建设、婚姻登记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法规进行发布和解读。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平台作用,全年“西安民政”公众号发布推送各类信息1326条,订阅用户47922人;“西安民政”微博发布推送各类信息360条,关注量1542人。办理“12345市民服务热线”咨询工单320条,办结率100%。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西安市民政局依法依规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申请人要求,可以公开的政策性文件以邮寄、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传递给申请人,不属于我局业务范围内的申请,也已规范填写《非本机关告知书》告知申请人。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办结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制定了《西安市民政局信息公开管理条例》、《西安市民政局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流程和审查要求,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坚持“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工作。

(四)平台建设情况

进一步发挥互联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重要平台的作用,开通调整“最美民政人”“党史学习教育”“法治政府建设”和“双随机、一公开”等专栏。

(五)监督保障工作情况

执行《西安市民政局信息公开管理条例》,对市民政局官网公布信息,须经处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把关后,规范填写《西安市民政局政务信息公开审查表》,经局办公室、分管局领导审核后在相应栏目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760.0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2

0 

 0

 0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栏目更新较慢;二是公开方式有待创新。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以上问题和不足,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要求局系统切实把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到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中,不断强化网络意识形态阵地作用,确保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充分发挥发布政府信息、提高在线服务、搭建政民互动桥梁的第一平台作用,不断提升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的公信力。

(二)丰富形式载体,提高公开质量。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在常规发布政府信息、设置公开栏目等基础上,要不断丰富、创新政务公开的新形式,尤其在政策解读方面不单单以文字方式解读,要多运用图片、视频方式穿插解读,增进公众对政府政策的理解认同。在其他政务公开平台上,如“信用中国(陕西)”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平台等,要及时、准确的公开相关信息,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持续自查自纠,严格督办问责。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依托第三方强化对我局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的日常检查、定期普查和不定期抽查,提高检查频次,每日对栏目更新情况进行检查,定期对重点内容、重要栏目和专题、网站域名与标识等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加强问题督办问责力度,以评促建、以评促管,切实提升我局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西安市民政局

                    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