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富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市社区食堂高水平可持续运营的建议》(第299号)收悉。该提案精准聚焦老龄化社会背景下开展老年助餐的痛点难点问题,提出的建议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市民政局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结合职能职责,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规划引领,重视选址与布局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始终把发展老年助餐服务作为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相继出台《养老服务规范 助餐服务》地方标准、《关于加快推进老年人助餐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西安市积极稳妥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等法规、政策,将社区食堂建设纳入全市养老设施发展规划,城市社区综合考虑地区人口密度、老龄化程度及分布状况、地域面积、用餐服务需求、服务资源、服务半径等因素,依托“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坚持以统筹利用现有资源为主、适度新建为辅,优先在老年人口特别是特殊困难老年人口相对集中、助餐服务需求大、交通便利的位置合理布局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农村地区优先在留守老年人多、居住相对集中的镇村布点。采取依托现有镇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农村互助幸福院、慈善幸福家园等存量设施开办老年食堂、设置老年助餐点,发动党员干部、低龄健康老年人等群体积极参与老年助餐服务,指导群众开展邻里互助、结对帮扶、设立“中心户”多户搭伙,灵活多样解决老年助餐服务需求。
二、关于加大政策与资金支持精准度的建议
目前,老年助餐机构申请的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及特殊困难老年人就餐补贴均通过“西安市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申请,各助餐点通过智慧化终端设备,实时传输消费数据、客流数据、订单数据等,老年人就餐采用就餐卡、支付宝、身份证等实名制消费,做到全程留痕、数据可追溯,市级信息平台设置异常工单筛查,定期进行数据清洗。最终以老年人助餐服务系统提供的真实交易数据,以及第三方评审相关数据作为发放老年人助餐机构运营补助与特殊困难老年人就餐补助资金的重要依据。
三、关于积极探索社区食堂“自我造血”路径,实现“微利可持续”经营的建议
老年助餐服务具有公益、普惠性质,针对当前市场化不足,受众群体不丰富,助餐企业自我造血能力弱等问题,鼓励区县(开发区)结合区域实际及老年人就餐需求等因素,推动老年助餐市场化建设,积极引进社会餐饮企业、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广泛参与,提高运营率。鼓励经营主体拓展到店就餐、代客下单、电话订餐、外卖送餐等多种模式,探索在城市助餐机构推广设置小份菜、半份菜、低价实惠餐等特色套餐,每日推出不少于2种、平均菜价低于周边饭点水平的爱心餐,满足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用餐服务需求。例如:新城区中山门街道采用社会餐饮加盟合作机制,联合老字号餐饮店推出“寻味老西安”助餐卡,老年人持卡享八折优惠,既丰富餐品选择,又降低运营成本。
感谢您对西安市养老事业的关心和支持!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完善老年助餐服务长效机制,重点在政策落地、资源整合和满意度提升上下功夫,切实让老年人享受到“舌尖上的幸福”。
西安市民政局
2025年7月13日
(联系人:陈杰电话:18092525713)


陕公网安备 610112020000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