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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民政局关于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 第448号提案的复函

来源: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5-07-05 18:39
类别:A类
西安市民政局
签发人:李平伟
市民函〔2025〕63号

田建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我市社区老年助餐服务的提案》(第448号)已收悉。您的建议结合助餐发展现状,对推进我市老年助餐服务体系的建设具有重要借鉴意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做好顶层设计,从政策层面加以保障有关情况

为满足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优化老年人助餐服务体系建设,我市先后印发了《西安市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西安市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养老服务规范 助餐服务》地方标准和《关于加快推进老年人助餐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等一系列扶持助餐服务发展的奖励补助、税收优惠、费用减免政策,2024年9月,我局联合市发改委等11部门印发了《西安市积极稳妥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实施方案》,多部门助推老年助餐服务稳步发展。

二、关于倡导养老助餐服务机构建立小型化的老年餐厅有关情况

我市鼓励支持具备条件的餐饮企业、物业企业、企事业单位等利用现有食堂或开辟服务单元或老年助餐服务专区(窗口)开展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就餐区面积要求仅不少于10㎡,小店面也可实现老年助餐服务功能。支持助餐机构按照保本微利、可持续的原则,充分挖掘整合辖区内老年助餐服务资源。指导各区县(开发区)提升老年助餐点餐食配送能力,拓展到点就餐、代客下单、电话订单等多种就餐方式,支持“移动型”助餐车进入小区服务和送餐到户服务,确保正常运营的助餐点可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任提供上门送餐服务。

三、关于倡导养老助餐服务机构进行差异化经营布局有关情况

针对城乡不同需求,我局近年来一直差异化推进老年助餐服务。空间布局差异化方面,综合考虑地区人口密度、老龄化程度及用餐需求等因素,按照“15分钟养老圈”要求,合理布局助餐服务点;助餐功能差异化方面,同一区域有镇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等规模较大提供助餐的助餐点,也有面积与规模较小的老年助餐点,可满足老年人的不同需求;服务内容差异化方面,城市社区聚焦“集约化+智慧化”,通过实现中央厨房+网格化配送、深度整合社会资源、医养结合服务延伸等方式,实现城市社区从“吃饱”到“吃好”的升级;而农村则突出“互助化+本土化”,通过不断健全三级(镇、村、互助小组)助餐网络覆盖、激活本土化资源依托乡土人情、闲置资源破解“散、远、弱”难题,实现农村地区从“空白”到“温暖”的突破。

四、关于严格要求养老助餐服务机构注重食品与服务安全有关情况

我市发布了《养老服务规范 助餐服务》地方标准,对老年助餐服务机构服务人员、服务流程、场所设施设备及用品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我们指导各区县、开发区按照“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压实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安全监管制度,做到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跟踪、责任可追究。实行“六个公示”为重点的信息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且鼓励在餐饮加工关键环节实施“明厨亮灶”,确保老年助餐配餐食品安全。我们鼓励区县加强对老年助餐点经营者的培训,提高责任意识和经营理念。

五、关于多方联动创新发展,精细管理人文关怀有关情况

我们鼓励在非就餐时间可以利用老年助餐场所开展中医咨询、娱乐等为老服务,让“餐桌”延伸拓展为“书桌”“茶桌”“课桌”等,提高利用效率。创新经营方式,延长服务链,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深度融合。我市打造了西安市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平台内专设养老助餐服务站功能模块即“助配餐管理系统”,对全市提供养老助餐服务的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站、助配餐服务店进行登记备案,精准登记名称位置等情况,并对服务开展等方面进行全流程监管,实现养老服务数字化、智能化。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借鉴和吸纳您的建议,立足老年人就餐需求,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助餐服务,探索发展多元化、差异化、可持续的老年助餐服务模式。创建西安老年助餐先进典型,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让更多的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



西安市民政局

2025年7月5日

(联系人:郭梦依 电话:891376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