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养老机构用电政策执行的建议》(第459号)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关注和支持。近年来,我们积极采取各项政策措施,为养老机构提供优惠支持,从而激发养老服务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养老服务市场繁荣创新,有效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经分析研究,现将建议答复如下:
2020年我市率先在全省出台了《西安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明确了“养老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组织用电、用水、用气、用热应当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不得以土地、房屋性质等为理由拒绝执行相关价格优惠政策”,用立法来推动、促进我市养老服务业优惠政策落地落实。2021年底印发了《西安市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全面梳理了现行各类养老服务政策,发布了养老服务领域优惠扶持政策清单,明确7类34条扶持优惠政策,明确了养老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
近年来,我们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推进养老机构享受优惠政策。一是开展摸底排查,印发《关于开展全市养老服务机构水电气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情况摸底的通知》等文件,全面摸清养老服务机构享受优惠政策底数及各区县落实现状。二是联合市场监督部门持续开展养老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价格优惠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排查整治水电气热优惠未落实机构。三是将养老机构价格优惠政策落实情况作为养老机构专项整治重点工作,公布举报电话和投诉邮箱,受理相关投诉举报。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借鉴和吸纳您的建议,推动相关部门落实养老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政策。同时,推动西安市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与电力等业务部门协同合作、信息共享,实现养老信息资源汇聚和数据分析。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关注和支持!
西安市民政局
2025年8月6日
(联系人:郑晶 电话:86786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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