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建立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市民政局,市委社会工作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网信办,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国资委,市统计局,市医疗保障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西安城投集团:

为加强对我市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面临的重大问题,经市政府同意,建立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指示、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统筹协调全市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研究拟订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协调指导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细化职责任务分工,推动部门协调沟通,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对接;建立督办机制,督促检查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的落实情况,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总结、交流、推广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经验,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民政局、市委社会工作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网信办、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国资委、市统计局、市医疗保障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西安城投集团等25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市民政局为牵头部门。

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市政府联系民政工作的副秘书长和市民政局局长担任,副召集人由市民政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

三、运行机制

(一)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民政局分管同志兼任。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部门和单位及时函告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二)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必要时可邀请相关部门、区县(开发区)负责同志及有关专家参加。

(三)市民政局牵头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有关问题,及时提出需联席会议研究的议题,积极参加联席会议工作,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处理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联席会议办公室(市民政局)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政办函〔2025〕1 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