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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民政局、各开发区民政职能部门:
为发展基层民主,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立有效的城乡社区协商机制,市民政局制定了《西安市城乡社区协商实施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西安市城乡社区协商实施办法(试行).docx
西安市民政局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