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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民政局
关于2024年度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的公告

2024年,西安市累计使用福彩公益金13337.01万元支持民政等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其中:中央福彩公益金使用702万元、省级福彩公益金使用2996万元、市本级福彩公益金使用9639.01万元。西安市严格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重点用于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殡葬服务领域,统筹用于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社会组织培育等符合规定的其他领域,现将2024年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央福彩公益金702万元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中央福彩公益金累计下达我市709万元,截止2025年6月底,累计拨付702万元,执行率为99.01%。按照资金性质和使用方向,用于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发展资金520万元、支持儿童福利资金63万元、支持殡葬服务领域资金119万元。

(二)资金拨付情况

1.根据市财函〔2024〕896号文件:下达西安市第一社会福利院200万元,用于支持西安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公寓楼防水及维修项目补助(项目负责人:解小永 联系电话:029-85860614)。

2.根据市财函〔2024〕351号文件:下达临潼区200万元,用于支持临潼区新寺区域敬老院原址改扩建项目补助。下拨阎良区119万元,用于支持阎良区殡仪馆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项目补助。

3.根据市财函〔2024〕1504号文件:下达“福彩圆梦·孤儿助学”项目补助63万元,其中:新城区3万元、碑林区1万元、莲湖区6万元、雁塔区3万元、未央区2万元、灞桥区2万元、阎良区4万元、临潼区5万元、长安区3万元、高陵区2万元、鄠邑区8万元、周至县7万元、蓝田县12万元、高新区3万元、西咸新区2万元。

4.根据市财函〔2024〕1503号文件:下达为老助餐项目补助资金120万元,其中:新城区62万元,补助助餐点3个;碑林区30万元,补助助餐点1个;高陵区28万元,补助助餐点1个。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养老服务类。补助2家公办养老机构提升改造项目,下达资金400万元;补助老助餐项目5个,下达资金120万元。

2.儿童福利类。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资助全市符合条件儿童63名,下达资金63万元。

3.殡葬服务类。补助1家殡仪馆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项目,下达资金119万元。

以上资金均已拨付到位,资金下达符合相关制度要求,各类建设项目符合标准,符合条件对象应助尽助。各类服务机构设施设备有效提升并正常运转,服务对象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各类服务对象满意度≧90%。

二、省级福彩公益金2996万元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省级福彩公益金累计下达我市5002万元,截止2025年6月底,累计拨付2996万元,执行率为59.90%。按照资金性质和使用方向,用于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1907万元、支持社会组织发展资金115万元、支持儿童福利资金665万元、支持殡葬服务体系资金309万元。

(二)资金拨付情况

1.根据市财函〔2024〕1924号文件:下达西安市民政局115万元,用于支持全市社会组织发展项目(项目负责人:杨国平 联系电话:029-86786717)。下达西安市儿童福利院400万元,用于补助西安市儿童福利院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及设施设备建设购置项目(项目负责人:申超峰 联系电话:029-86616126)。

下达区县2024年省级福彩公益金549万元,其中新城区120万元、阎良区127万元、临潼区49万元、鄠邑区13万元、周至县240万元,用于补助未保机构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以奖代补、殡仪馆设备购置3类项目补助资金。

2.根据市财函〔2024〕1925号文件:下达西安市第一社会福利院300万元,用于支持西安市第一社会福利院改造提升项目(项目负责人:解小永 联系电话:029-85860614);下达西安市第二社会福利院70万元,用于支持西安市第二社会福利院改造提升项目(项目负责人:郭军利 联系电话:029-85891726)。

下达区县2024年省级福彩公益金1537万元,其中临潼区426万元、鄠邑区446万元、周至县225万元、西咸新区440万元,用于补助公办养老机构提升改造、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2类项目补助资金。

3.根据市财函〔2024〕1179号文件:下达困难家庭大学生新生入学补助资金25万元,其中新城区1万元、碑林区0.5万元、莲湖区0.5万元、雁塔区1万元、灞桥区0.5万元、阎良区2万元、临潼区5.5万元、长安区1.5万元、高陵区0.5万元、鄠邑区3.5万元、周至县4万元、蓝田县2.5万元、高新区1.5万元、西咸新区0.5万元。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养老服务类。补助7家公办养老机构提升改造项目,下达资金727万元;补助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12家,下达资金1180万元。

2.儿童福利类。为全市2024年50名被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高职)院校国家计划内录取的城乡困难家庭大学新生发放一次性入学补助,下达资金25万元;补助市级儿童福利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及设施设备建设购置项目,下达资金400万元;补助2家未保机构建设项目,下达资金240万元。

3.社会组织发展类。补助全市开展社会组织服务项目8个,下达资金115万元。

4.殡葬服务类。补助1家殡仪馆设备购置项目,下达资金240万元;补助5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下达资金69万元。

以上资金均已拨付到位,资金下达符合相关制度要求,各类建设项目符合标准,符合条件对象应助尽助。各类服务机构设施设备有效提升并正常运转,服务对象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各类服务对象满意度≧90%。

三、市本级福彩公益金9639.01万元

(一)总体情况

截止2025年6月30日,我市累计使用2024年度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9639.01万元,按照资金性质和使用方向,用于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6820.77万元、支持儿童福利资金2138.24万元、支持教育补助资金280万元、支持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400万元。

(二)资金拨付情况

1.根据市财发〔2024〕6号文件:下达西安市民政局全市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补助资金82.97万元(项目负责人:王恒 联系电话:029-86786434)。下达西安市民政局全市农村留守儿童购买大病保险项目补助资金9万元(项目负责人:王恒 联系电话:029-86786434)。下达西安市民政局第三方进行收养子女家庭评估服务项目补助资金36万元(项目负责人:张拴平 联系电话:029-86786438)。下达西安市民政局特殊困难老年人助浴服务项目补助资金140万元(项目负责人:任明联系电话:029-86786765)。下达西安市第二社会福利院72.63万元,用于支持西安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广场硬化及晾衣设施工程(项目负责人:郭军利 联系电话:029-85891726)。下达西安市儿童福利院1500万元,用于支持儿童福利院改扩建项目(项目负责人:申超峰 联系电话:029-86616126)。下达西安市老龄事业发展中心150万元,其中50万元用于支持西安市第七届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100万元用于支持养老机构管理和护理人员培训(项目负责人:王阳联系电话:029-89137663)。

2.根据市财函〔2023〕2314号文件:提前下达2024年市本级福彩公益金1490.27万元,其中新城区76.39万元、碑林区84.17万元、莲湖区88.48万元、雁塔区81.21万元、未央区69.59万元、灞桥区53.5万元、阎良区85.6万元、临潼区151.92万元、长安区141.73万元、高陵区64.76万元、鄠邑区136.54万元、周至县159.47万元、蓝田县188.63万元、高新区62.03万元、浐灞国际港36.18万元、经开区10.07万元,用于2024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老年节”慰问、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节日慰问、民政教育资助、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6类项目补助资金。

3.根据市财函〔2024〕559号文件:下达2024年市本级福彩公益金支持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补助资金400万元,分别补助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未央区、灞桥区、临潼区、高陵区、周至县各50万元。

4.根据市财函〔2024〕1313号文件:下达2024年市本级福彩公益金5758.14万元,其中新城区211.28万元、碑林区177.3万元、莲湖区205万元、雁塔区493.77万元、未央区1105.36万元、灞桥区439.05万元、阎良区178.36万元、临潼区199.47万元、长安区584.87万元、高陵区133.02万元、鄠邑区418.83万元、周至县432万元、蓝田县370万元、高新区242.58万元、浐灞国际港447.25万元、曲江新区120万元,用于养老机构消防改造、养老机构建设、社区养老服务站建设、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农村互助幸福院改造提升5类项目补助资金。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养老服务类。补助全市425750名老年人享受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下达资金500万元;补助全市13565张养老床位享受养老机构床位保险,下达资金100万元;为全市2000名老年人发放“重阳节”慰问补助,下达资金100万元;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全市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助浴服务,下达资金140万元;补助1家公办养老机构提升改造项目,下达资金72.63万元;补助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及养老机构管理和护理人员培训项目,下达资金150万元;补助全市社会福利院、社会福利中心、老年公寓、敬老院、养老院、护理院、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等59个养老机构进行消防改造,下达资金868.39万元;补助7家民办养老机构新建500张床位和改扩建655张床位,下达资金413.75万元;补助58家社区养老服务站建设项目,下达资金3480万元;补助40个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项目,下达资金480万元;补助86个农村互助幸福院提升改造项目,下达资金516万元。

2.儿童福利类。为全市610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补助,下达资金360.27万元;为全市1000名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发放“儿童节”慰问补助,下达资金150万元;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全市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下达资金82.97万元;为全市农村留守儿童购买大病保险,下达资金9万元;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收养子女家庭评估服务,下达资金36万元;补助西安市儿童福利院实施改扩建项目,下达资金1500万元。

3.困难家庭教育补助类。为全市1500名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发放教育补助,下达资金280万元。

4.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类。补助8个区县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下达资金400万元。

以上资金均已拨付到位,资金下达符合相关制度要求,各类建设项目符合标准,符合条件对象应助尽助。各类服务机构设施设备有效提升并正常运转,服务对象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各类服务对象满意度≧90%。



西安市民政局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