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农村养老投入提升农村老年人获得感的建议》(第0022号)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高度关注与深入思考,您的建议精准聚焦农村养老的痛点难点,为我们推进相关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 “加大财政投入,完善农村养老基础设施” 的建议
近年来,我们加大了农村养老服务设施投入力度,先后印发《西安市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关于印发西安市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项目申报指南》等系列文件,
明确了各类设施建设标准和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的镇街综合养
明确了各类设施建设标准和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的镇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给予150万元建设补助。对符合条件的农村互助幸福院,新建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12万元建设补助,提升改造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6万元建设补助。近年来,全市农村互助幸福院累计拨付建设补助(含提升改造改造)3000余万元。截至2025年6月,全市建成农村互助幸福院1009个,进一步完善农村养老基础设施。
二、关于“医养结合,加强农村医疗建设”的建议
近年来,我们积极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完善相关政策,配合市卫生健康委大力促进养老、医疗资源有效融合,支持养老机构与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以多种形式开展合作,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我们正在积极探索把乡镇卫生院、村级卫生所与就近养老院、幸福院联合运行的医养结合运营模式。此外,我们积极开展星级养老机构挂钩帮扶农村互助幸福院工作,要求星级养老机构要在开展医疗服务方面对农村互助幸福院进行支持,不断增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规范化管理水平和持续运营能力。
三、关于“加强人才培养,提升农村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 的建议
近年来,我们积极健全人才体系,先后出台《西安市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方案》《关于落实养老护理员相关补贴政策的通知》等配套政策,对人才职业教育、技能培训、补贴发放等工作进行了明确,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队伍建设提供政策保障。我们积极提高人才补贴待遇,开展护理员培训、竞赛工作,扩大养老人才补贴范围,自2023年实施养老护理员入职及岗位补贴政策以来,共发放护理员补贴400万余元。
四、关于“提升老人生活质量,营造养老良好氛围”的建议
为了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我们不断推动全市农村幸福院建设,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教育培训、健康管理、图书阅览、电影放映、观看电视、棋牌活动、自乐班等活动。同时,我们开展经济困难家庭重度和完全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试点,对西安市户籍的城乡低保家庭成员中60周岁(含)以上,被能力评估为重度失能和完全失能的老年人提供与补贴额度相当的养老服务,满足经济困难家庭重度和完全失能老年人的长期照护需求。鼓励组织公益组织、慈善企业不定期开展文艺演出、书画展览、健康讲座、手工制作等丰富多彩的文艺活动,营造尊老、爱老、敬老的良好社会氛围。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借鉴和吸纳您的建议,并吸取先进城市养老服务工作经验,持续完善农村养老服务政策体系,持续增进民生福祉,不断提高群众生活品质。恳请您继续监督指导,共同推动农村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提升。
西安市民政局
2025 年 8月4日
(联系人:陈春羽 联系电话:86786441)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市政府办公厅(建议提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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