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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民政局关于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
第282号提案的复函

来源: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5-07-22 18:10
类别:A类
西安市民政局
签发人:李平伟
市民函〔2025〕87号

于亚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我市医养结合服务水平 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282号)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关注和支持。近年来,我们积极配合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等单位,探索养老服务新模式,推动养老机构医养结合工作高质量发展。经分析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顶层设计和工作机制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将医养结合工作纳入《西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重要内容,要求“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医养结合,满足养老服务刚性需求,不断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编制印发《西安市“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提出“深入推进医养结合”,明确医养主体签约合作与双向转诊、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并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协议管理范围等内容。制定《西安市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实施方案》《西安市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工作办法》等政策措施,推进医养结合机构“放管服”改革,简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程序,优化营商环境。

二、关于加大医养结合扶持力度的建议

为促进医养结合机构健康发展,对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诊疗室、护理站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设立康复医疗中心、护理中心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设立老年专科医院或一级以上综合医院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补助。鼓励医疗机构为养老机构提供医疗服务和支撑,对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签订医养结合合作协议的,每签订一家养老机构,并按协议完成服务,每年给予医疗机构5万元补助资金。在养老机构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的基础上,我们提高护理型床位的运营补贴,完全失能老人按照五星级225元/人次、四星级150元/人次、三星级120元/人次给予补助。

三、关于鼓励支持养老机构转型护理院模式的建议

市民政局联合市卫健委、市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工作的通知》。旨在打通内设医疗卫生机构与医院管理通道,探索将养老服务机构内设的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医疗联合体管理,不断加强内设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提升诊疗服务质量。养老服务机构内设医疗机构要与医疗联合体内的牵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 (中心、站 )等建立双向转诊机制,提供一体化、连续性服务,实现医疗、康复、护理、养老服务资源的高效协同。积极探索相关机构养老床位和医疗床位按需规范转换机制。

四、关于完善管理制度的建议

近年来,我们持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一方面市卫健委建立医养结合质量控制中心,逐步建立医养结合管理与控制体系,实现医养结合质量的规范性、科学性、有效性,推进各级医疗、养老机构医养结合诊疗服务的标准化、同质化,规范医养结合管理,提升医养结合医疗质量和安全。另一方面细化医养结合质量控制措施。西安市先后出台了《医养结合机构管理指南》《医养签约合作服务指南》《家庭病床服务管理试点指导办法》《西安市医养结合服务指南(试行)》等政策,为医养结合服务提供标准、规范。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借鉴和吸纳您的建议,并吸取先进城市养老服务工作经验,持续完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关注和支持。希望您今后继续关注和支持我市养老服务发展,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西安市民政局

2025年7月22日

(联系人:郑晶 电话:86786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