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延伸和适度放开养老护理员申领补贴的建议》(第542号)收悉,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发展的关注、关心和支持,您的建议指出了当前养老护理员补贴申领的困境,为我们进一步优化养老服务人才激励机制提供了重要参考。经认真分析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适度放宽入职补贴资格的建议
2024年9月,我们印发了《关于落实养老护理员相关补贴政策的通知》,按照政策要求,养老护理员入职补贴根据服务年限分阶段发放,满1年后按补贴标准的30%发放,满2年后按补贴标准的30%发放,满3年后按补贴标准的40%发放,在符合入职补贴申请的年限内,护理员学历有提升的,再次发放时按提升后学历的补贴标准执行。通过动态调整入职补贴标准,鼓励护理员提升个人学历,增强服务水平。
二、关于延伸扩展岗位补贴范围的建议
2024年,我们调整了养老护理员相关补贴政策,积极落实设立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要求,增设特级技师、首席技师岗位补贴,进一步扩大补贴范围;明确50岁(含)以上的一线养老护理员申请岗位补贴如无社保缴纳证明,可提供意外伤害险等商业保险缴纳证明,降低补贴门槛;对入职时间不满一年,连续缴纳社保不满12个月的养老护理员,其岗位补贴以符合条件的月份计算,缩短补助申领时间。2025年7月,我们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养老护理员相关补贴政策的通知》,年龄在50周岁(含)以上两年过渡期后仍未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一线养老护理员,提供本人参加培训的相关证明及其他所需信息,可继续按照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发放岗位补贴,进一步拓宽了补贴覆盖范围,切实解决年龄较大的养老护理员申领补贴难的问题。
三、关于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实施优惠政策的建议
2025年3月,我们印发了《西安市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申报指南(2025版)》,明确了养老机构运营补助标准。按照《民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我们将进一步完善《西安市养老服务机构星级评定实施细则》,将养老服务高技能人才与养老机构星级评定相挂钩,鼓励机构增设相关技术职务(岗位),提升护理员薪资福利,激励养老机构重视高技能人才,提高护理员的职业发展空间和待遇水平,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养老服务行业,提升整体服务质量。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业的关注和支持!希望您今后继续关注和支持我市养老服务发展,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西安市民政局
2025年7月21日
(联系人:贺凡 电话:89135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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